浙江金华实行购房分类补贴政策
来源:中房网
发布日期:2023-08-01 11:34:4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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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苏晓 2023-08-01 10:46:57 来源:中房网
扫描二维码分享中房网讯 (苏晓/文)据“金华发布”微信号7月31日消息,8月1日起,金华市区实行购房分类补贴政策,新建商品住宅、二手住宅同步执行。
据了解,对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期间在金华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的购房人,实行购房分类补贴政策,市区范围包括婺城区、金义新区(金东区)、金华开发区全域。
90平方米以下(含90平方米)按合同成交金额1.2%给予补贴;90~144平方米(不含144平方米)按合同成交金额1%给予补贴;144平方米以上(含144平方米)按合同成交金额0.8%给予补贴。
购房人凭购房合同、不动产权证书、契税完税凭证提出补贴申请。具体操作细则,包括补贴申领截止时间等,由市建设局、市财政局、市税务局负责制订,将于近期公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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